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群众住宅办证难问题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字〔2024〕58号)文件要求,为加快产权办理,解决“办证难”问题,经临河区人民政府批准,拟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应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依据《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关于临河区河套大街东、海贝尔小区北、西苑路西局部地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的批复》(临政字〔2024〕445号)批准,决定协议出让河套大街东、海贝尔小区北、西苑路西局部地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面积为8777.17平方米(合13.1658亩),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具体位置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的10日内,协议出让范围内的相关权利人对协议出让土地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持相关证件及有效资料到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特此公告。
联系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联系方式:0478-8266761
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2024年9月29日
编辑:乔鸿 校对:杨雅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