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方日报报道,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拟对18户企业债权资产,采取公开保留底价、公开竞价的方式一并打包卖断处置。这其中包括了汕头市栩盈投资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广东锦峰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蓝水星乐园有限公司、郑楠炜、孙少杰等法人、自然人作为这四家公司的担保人/保证。
其中,抵押物涉及汕头市蓝水星乐园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龙湖区海湾公园片区合计96208.6㎡(144.3129亩)的5宗土地使用权: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拥有对汕头市衡栩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详见下表),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8年10月12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我司的债权总额按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二、交易条件
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投资人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四、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其他
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本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
六、联系方式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庆亿街3号珠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0楼
联系人:黄先生、杨小姐
联系电话:020-83283373、020-83283179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0-83284691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2018年10月16日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拥有对汕头市磊峰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详见下表),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8年10月12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我司的债权总额按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二、交易条件
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投资人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四、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其他
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本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
六、联系方式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庆亿街3号珠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0楼
联系人:黄先生、杨小姐
联系电话:020-83283373、020-83283179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0-83284691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2018年10月16日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拥有对汕头市栩盈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详见下表),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8年10月15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我司的债权总额按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二、交易条件
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投资人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四、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其他
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本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
六、联系方式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庆亿街3号珠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0楼
联系人:欧先生、郭先生
联系电话:020-37031512、020-3703146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0-83284691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2018年10月16日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拥有对汕头市粤东海洋基地有限公司债权(详见下表),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8年10月9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我司的债权总额按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二、交易条件
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投资人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四、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其他
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本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
六、联系方式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庆亿街3号珠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0楼
联系人:刘先生、刘小姐
联系电话:020-83283378、020-37031427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0-83284691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