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发改通告﹝2024﹞1号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4年2月20日,评标专家何旭峰(证书编号:511612742)、梁国鲜(证书编号:51130795)、张国华(证书编号:511648106)、陈丰(证书编号:51104595)、柏富碧(证书编号:511647897)在参与S407岳池县临溪(华蓥界)至伏龙(川渝界)段改建工程监理标段评标时,存在“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错误行为,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积分标准”第二类别职业规范第14条“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评标结果未造成影响”的负面行为。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评标专家何旭峰、梁国鲜、张国华、陈丰、柏富碧的负面行为记2分。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