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撤地设市27年)

站在新起点,迈向新征程。1997年4月22日,国务院批准同意玉林撤地设市,同年8月22日至24日,玉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玉林城区隆重召开,选举产生了玉林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自此,形成了市、县(市、区)、乡镇三级人大机构网络。随着各级机构逐步完善、工作职能逐步健全,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得到了稳步发展,理论和实践创新不断推进,人大职能作用不断加强,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不断加快。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玉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和最大优势。玉林市各级人大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起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为推动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1997年8月21日至24日,玉林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玉林市各级人大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监督、代表、选举、决议决定等工作的重大事项,都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党的十八大以来,玉林市委先后三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并印发相关文件,各县(市、区)党委也相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并出台配套文件,从思想政治、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了人大工作有力支持。

大力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2015年7月24日,玉林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为了迅速适应这一变化,玉林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加强队伍培训、完善立法制度、建立立法基地和立法联系点、聘请立法专家等方式,逐步构建起一套较为完备的立法工作体系。目前,已建立了包括玉林师范学院立法基地在内的2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并聘请了47名立法专家,为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5年12月,玉林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取得地方立法权后的首次立法工作会议。

在立法能力不断提升的同时,玉林市人大常委会还紧密围绕全市中心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针对地方治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立法实践,切实加强法规项目统筹,努力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经过9年的不懈努力与持续探索,我市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截至2024年8月,已制定出台包括《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内的13部地方性法规,先后6次在全区人大系统立法工作会议或培训班上作经验介绍,地方立法工作走在全区前列。

不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

监督“一府一委两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70年来,玉林市各级人大始终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推动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其中,玉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成立27年来,先后组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46次、常委会会议247次,累计开展专题调研308次,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482个,执法检查153次,专题询问6次,监督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2012年8月23日,玉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玉林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询问。这次专题询问是玉林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的首次专题询问。

2007年监督法实施以来,人大监督工作进入新阶段。全市各级人大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持续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玉林市人大常委会着力抓好审议意见的形成、转办、整改、反馈和跟踪问效的“全链条监督”,推动问题解决;容县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在全市率先开展对政府部门的监督评价工作,切实拓宽人大监督的渠道;北流市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在全市率先实施“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审计部门”的立体监督模式;陆川县人大常委会在前期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开展现场问政监督,并进行工作满意度测评,推动党委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兴业县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在各镇和重点工业园区设立优化营商环境监测点、重点领域民生工程监测点,让监督直达基层一线。

积极探索实践决定重大事项

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我市各级人大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围绕中心大局,着眼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根本性、全局性和长远性重大问题和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如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细化了“一府一委两院”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27年来,玉林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并作出决议、决定400多项。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2023‎年‎11‎月‎28‎日,玉林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第六届人大代表第四期履职培训班,采取“主会场+分会场”网络视频的形式进行,全市1万多名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培训。

全市各级人大始终把密切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创新工作形式、拓展联系渠道、提高服务能力,推进人大代表履职尽责。多形式、多渠道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培训,积极组织代表参加专题视察和调研,主动邀请代表参与执法检查、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大力推动代表履职平台“三化”建设,协调财政资金2445万元对全市110个镇(街道)的代表履职活动中心进行提档升级,并示范引领全市1486个代表联络站建设;常态化组织代表开展代表活动日、代表圩日、代表周末回家等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每年的“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主题活动,在全区率先推出“民声反映会”;实施代表议案建议领导领衔督办机制,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质效;持续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着力拓展代表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渠道,充分发挥代表在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中的主体作用。

2022年10月,我市建成广西首个人大主题公园。图为参加2022年广西人大系统宣传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的与会代表到玉林人大主题公园参观指导。

千川汇海阔,风正好扬帆。在新的起点上,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继续忠诚履职,努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玉林篇章贡献更大力量。

采写 | 玉林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梁敏华 通讯员 黄冠华责编 | 潘 燕校对 | 陀云萍审核 | 邓林燕监制 | 陈 俐出品 | 玉林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