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国际(在上海徐汇日月光中心冒充国际名牌AF专柜)

曾经位于上海徐汇区漕宝路33号徐汇日月光中心一楼的假冒“Abercrombie&Fitch”品牌专柜。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供图

没有专利说自己有专利,这么做的后果不仅仅是被罚款,还有可能触犯刑罚。

4月26日,上海市政府召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题会议,公布“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本次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如下:

(一)2018年4月12日,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对位于徐汇区漕宝路33号徐汇日月光中心一楼的涉嫌假冒“Abercrombie&Fitch”品牌专柜进行执法检查。

经查,该专柜经营者上海贡醒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在未取得“Abercrombie&Fitch”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以品牌方专柜的形式经营,现场查获各类带有“Abercrombie&Fitch”注册商标的T恤、卫衣、裤子等服饰共计1008件,违法经营额超过36万元。由于本案涉案金额较大,根据相关规定,徐汇区市场监管局于2018年4月19日将本案件移送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处两名被告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各处罚金50000元,查获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予以没收。

(二)2018年3月,嘉定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商标权利人法国马爹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法国马爹利公司)的举报线索,对上海格澜酒业有限公司制售侵犯其立体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未经法国马爹利公司授权,擅自委托威克森兄弟(福建)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威克森兄弟公司”)生产两款外形与法国马爹利公司所注册的立体商标高度近似的“LANDAIVSOP”和“LANDAIXO”白兰地酒共计3000瓶。

其中,当事人负责提供上述两款白兰地酒的酒瓶、瓶盖和包装物,威克森兄弟公司负责提供白兰地酒液并进行灌装和包装。至案发,当事人已累计销售上述侵犯法国马爹利公司立体商标的白兰地酒2828瓶,违法经营额共计262167.55元。

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剩余侵权商品,并处罚款人民币262167.55元。

(三)2016年12月起,上海雅雯实业有限公司在其阿里巴巴网店上销售贴有“ACNESTUDIOS”商标标识的服装。

经查,当事人擅自伪造“ACNESTUDIOS”商标标识,并自行在销售的服装上予以加贴。至2017年3月案发,当事人对外销售贴有“ACNESTUDIOS”商标服装228件,库存贴有“ACNESTUDIOS”商标服饰147件,违法经营额合计59014.4元。

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177043.2元。

(四)2018年4月24日,奉贤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对位于奉贤区青村镇的上海雪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

经查,自2017年5月起,上海雪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其天猫店铺销售印有“军徽(八一)”标志的“电子维修焊接鉴定老人阅读LED灯高清光学白玻手持放大镜带灯10倍”产品。当事人对“军徽(八一)”标志的使用,起到了商标性使用的效果。至案发,当事人违法经营额共计人民币49元。

执法机关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制止,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罚款2000元。

(五)2017年12月,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阿克苏苹果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所有人阿克苏地区苹果协会的举报线索,对当事人张秋壮侵犯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自2017年9月起,在青浦区华新镇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从事苹果批发及零售活动,在未经阿克苏地区苹果协会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其从陕西省乾县等地收购来的苹果,装入印有“阿克苏”、“中国-新疆”等字样的包装箱内,对外进行销售。至案发时止,当事人销售假冒新疆阿克苏地区苹果673箱,违法经营额共计33650元。

执法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六)外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移送举报材料称,上海市桂北高温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涉嫌网络销售假冒专利的高温轴承及相关机电产品。

经过专利检索调查,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网络宣传展示的专利因未缴年费而导致专利权终止。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当事人轴承产品的3种包装箱上均有6个专利号标注,且标注的专利号并非处于有效法律状态(5个专利权因未缴年费而终止,1个是未授权的专利申请号)。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6115元,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84460元。

本案是迄今为止上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作出的最大力度的行政处罚。

(七)上海东冠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发现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宏洁纸品包装服务部生产、销售一款“诘伴”平板卫生纸产品,涉嫌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向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处理请求。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受理立案后,现场检查未发现被请求人有销售涉案产品的行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宏洁纸品包装服务部称,其确实曾经生产、销售过该款涉案产品,但数量很小,现已停止生产。

经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协调双方,请求人与被请求人达成一致,签署了调解协议。被请求人承诺停止生产、销售涉案产品,尊重请求人的知识产权,并向请求人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0000元。

(八)2017年11月,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在对锦江麦德龙超市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肇庆金雅乐电器有限公司制造的“冠乐豪华自动保温电饭锅CFXB-180B”的产品包装盒上标注的专利号明显超过专利权的期限,涉嫌假冒专利行为。

经查,该涉案产品的3个专利号均已于2014年12月28日因专利权期限届满而终止,而产品的生产日期为2017年3月。当事人制造的该批涉案产品由代理商销往锦江麦德龙超市上海普陀、闵行、虹口、浦东商场,实际销售53台,每台销售价467元,违法销售所得24751元。

执法人员责令肇庆金雅乐电器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4751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

(九)上海运尔实业有限公司就上海南汇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南汇建工”)、上海金山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金山城建”)未经其许可在上海市金山区第一实验小学南校区新建工程中制造、使用夹芯保温外墙挂板的行为侵犯其实用新型“夹芯自保温砌块”专利权一事,向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专利侵权行为。

被请求人辩称涉案产品与其在先专利使用的技术方案一致,实施的技术也是现有技术,不构成对本案专利权的侵犯。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作出被请求人的侵权行为不成立,驳回请求人的处理决定。

(十)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在2018年6月5日的日常检查中发现,上海耶里夏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正大广场店在其店铺内餐桌上摆放并使用的菜单上标注有“专利保护”与“餐具设计专利产品”字样,未标注专利权类别和专利号。

经查,当事人未取得涉案菜单页面所指向涉案餐具设计的专利权,同时涉案餐具设计未获得对应的专利权授权或许可的情况下,自2018年3月起使用涉案菜单。

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消除相关专利标识,并处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