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事关城南发展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日前,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建立长治市南部区域活力提升工作协调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长治市南部区域活力提升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我市南部区域活力提升工作,全面激发我市南部区域活力,经市政府同意,建立长治市南部区域活力提升工作协调机制,更好地服务南部区域建设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长治市南部区域活力提升的决策部署;研究拟定长治市南部区域活力提升的政策措施;制定实施长治市南部区域活力提升近远期规划方案;搭建沟通平台,统筹推进长治市南部区域活力提升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重点、堵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推动工作落实;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成员

召 集 人:

秦苏良  副市长

副召集人:

桑利刚  市政府秘书长

范连星  市政府副秘书长

谢   斌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

王灵恩  市发改委主任

秦志云  市工信局局长

张   剑  市财政局局长

张庆宏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  克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元海波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   鹏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韩洪泽  市公路局局长  

高   鹏  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   峰  市园林绿化中心主任

魏振东  潞州区区长

冯丽华  上党区区长

巩志岗  上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三、工作机制

(一)协调机制办公室设置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承担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由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担任,负责日常沟通协调。协调机制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协调机制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并向召集人汇报,同时通报各单位成员,不再另行发文。

(二)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协调机制工作会议,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会议议题由协调机制办公室发出,报市政府审定。

(三)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 ,并及时向协调机制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加强对协调机制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及时汇总并通报有关情况。

(四)协调机制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时,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代章。

(五)协调机制自成立之日起运行至2026年年底,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确需保留的,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   

(来源: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邢璐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