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公所(城厢物语丨史话四明公所)

在黄浦区老城厢人民路582号保存着一座红砖砌成的门楼,上刻“四明公所”四个金色大字,并立有纪念碑和说明石碑,这里就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四明公所”遗址。

四明公所始建于1797年(清嘉庆二年),其由五金大王叶澄衷联合宁波旅沪商人集资建造,于1803年建成,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是旅沪宁波籍人士的会馆和公墓。起名“四明公所”,是因为宁波有四明山,“四明山”也是宁波的别称。

1874年法租界公董局以筑路为由,强迫公所迁让冢地,竟开枪肇事,7人被杀害,遭宁波同乡合力抵抗。事后,法领事告示安众;明确四明公所房屋山地永归宁波同乡会经营。法领事并勒石为记。1898年7月,法公董局又挑起事端,迫令公所迁移。宁波同乡,群起反抗,法水兵竟又向群众开枪,残杀17人。事后,宁波同乡掀起大规模罢市罢工斗争,得到上海各界响应与支持。法国领事白藻泰,迫于上海人民的反帝怒潮,不得不又放弃侵占四明公所的计划。

现四明公所保存红砖白缝的高大门头一座,1977年12月7日公布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4月27日被调整为上海市纪念地点,对于了解上海的近代化和反帝斗争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

记者 / 朱琳

编辑 / 孙冲

图片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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